今天是:2026年10月0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26-09-11
来信标题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 怎么补差
来信内容
你好,根据现有政策,如果生育小孩领到的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就高不就低,这个公司怎么补差。产假前工资是休产假前 12 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税前):基本工资 + 固定绩效 + 岗位津贴 + 奖金补贴,还是只有基本工资。生育津贴计发的产假天数是多少天,剩余产假是公司发基本工资还是产前一年平均工资,这些都不是很清楚,盼回复,谢谢!
办理情况
  • 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单位,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网站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举报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09-11

  •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14﹞44号)规定,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暂按其休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如单位已按其休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则生育津贴应由单位领取。如单位未按其休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则单位应将休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减去生育津贴的差额拨付给个人。

    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进一步明确遂宁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2﹞23号)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顺产按158天计发,难产、剖腹产按173天计发。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男职工生育津贴按20天计发。

    以上就是您咨询问题的解答。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生育保险政策,可拨打电话0825-2378633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