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10月06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26-06-09
来信标题
关于分娩费用个人零自付
来信内容
您好!冒昧写信咨询,耽误贵局宝贵时间,还请多多谅解。 我是遂宁市一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期即将在市内医院待产。平日里真切感受到贵局在民生保障、减轻老百姓生育就医压力上做了很多实事,在这里真心道一声感谢! 我近期了解到,国家和省里都在积极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明确提出要争取实现政策内分娩费用个人零自付的改革方向。之前也看到遂宁公示了《关于提高遂宁市生育医疗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预产期临近,比较关心此类惠民政策。 由于我的预产期临近,家里也在提前筹备生育相关开销,心里一直很关注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所以想以普通市民的身份,诚恳向贵局咨询两个核心问题,恳请工作人员帮忙解答一下。 一、关于分娩费用 “零自付” 政策的落地安排 目前遂宁职工医保分娩还是限额报销模式,想咨询一下,随着省级医保统筹不断推进,遂宁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产妇,有没有明确的推进计划或时间安排,能够真正落实政策范围内分娩费用零自付? 另外除了上调报销限额之外,后续是否会出台医保和财政联动的相关政策?让我们产妇在定点医院分娩时,不用先行垫付限额内费用,实现直接结算、无需个人自费。 二、关于可享受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想了解一下,如果后续零自付或者更高标准的报销政策落地,对分娩医院的性质有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只有公立医院才能享受全额生育报销保障? 比如遂宁市中心医院这类公立三级综合医院,还有市内具备正规医保定点资质的民营妇产医院,在生育待遇报销、政策享受上,会不会存在待遇差别? 我也清楚,医保基金的规范运行十分重要,新政策的落地需要严谨测算、稳步推进,我们完全理解贵局工作的难处和严谨性。 只是因为预产期临近,我和家人都比较焦虑,十分关心最新的政策推进方向。如果能得到相关工作的推进进度和初步规划,就能让我们安心不少。辛苦各位工作人员百忙之中审阅回复,再次感谢贵局为民生福祉付出的所有努力!
办理情况
  •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单位,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网站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举报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06-09

  • 吴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分娩费用“零自付”政策推进计划及财医联动政策相关问题

    根据我市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政策规定,女职工正常产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女职工正常生产医疗费人均支出额的80%。女职工难产(剖腹产)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女职工难产(剖宫产)医疗费人均支出额的80%。经核算,2026年我市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为:顺产4000元;难产(剖宫产)5990元。对其合规生育医疗费用,在规定限额内实行全额保障,个人无需承担费用;超出限额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根据《关于推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3〕10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由全省统一制定或调整,各市(州)无自主制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权限。今年我市生育保险政策优化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要求及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推进。后续我市也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工作部署,及时落地各项生育保险惠民政策,持续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服务。

    二、关于生育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及待遇差异相关问题

    我市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不区分医疗机构公立、民营性质。全市所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均统一执行同等生育报销政策,涵盖各级公立综合医院、民营定点医院等全部医保定点机构。参保女职工在任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限额内均可全额报销,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报销标准一致、待遇无差异、政策无区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