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A 零售药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药店:
1.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4.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5.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6.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7.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Q 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如何办理医保定点药店?
办理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以凭以下材料到遂宁市各医保经办窗口或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见附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以上办理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零售药店向相关医保部门提交定点申请材料后,应同步登录国家医保局官网(https://code.nhsa.gov.cn/)进入“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模块,在零售药店代码模块,进行账号申请和机构绑定,并将机构信息维护完成提交,相关维护信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审核。
2.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收取申请材料,并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含现场评估、集体研究确定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无误后进行协议签订并报同级医保行政部门备案)。
3.签订医保协议后,相关药店应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中上传相关协议签订资料,按流程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定点药店赋码。在取得赋码后,由各级医保中心按照协议管理关系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通相应医保服务。
办理进度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以及通过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Q 零售药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保定点药店申请:
1.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2.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4.因严重违反医保协议约定而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1年或已满1年但未完全履行违约责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曾因严重违法违规导致原定点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Q 办理地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
市本级 市民中心医保服务窗口
船山区 船山区人社大楼2楼医保窗口
安居区 安居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射洪市 射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蓬溪县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大英县 大英县行政服务大楼1楼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星期六;上午:09:00-12: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25-2215175
船山区 0825-5182510
安居区 0825-8663419
射洪市 0825-6193026
蓬溪县 0825-5391559;0825-5434586;0825-5421880
大英县 0825-7813200
投诉电话
市本级 0825-2222580
船山区 0825-5182506
安居区 0825-3170008
射洪市 0825-6193006
蓬溪县 0825-5392806
大英县 0825-782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