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异地就医政策解读(五)

一  我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怎样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出院时,应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并由医院将住院费用信息经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二   我市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直接结算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及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带相关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三  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住院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住院费用分类汇总清单和明细清单原件;

3.住院费用总发票原件;

4.出院病情证明原件;

5.本人银行账号(存折卡或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名称。

遂宁市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报错处理联系电话:

【市本级】0825-2215175

【船山区】0825-5182511

【安居区】0825-8663419、3170012

【射洪市】0825-6193008、6193005

【大英县】0825-7801268、7820832

【蓬溪县】0825-5434586、5421880、539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