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读 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待遇
各位"保子"们看过来!
本期小保给大家讲解异地就医报销待遇
赶快拿小本子记录下来吧!
01 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到统筹区(指参保地)以外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就属于异地就医。比如,遂宁市各个县(市、区)及市本级参保人在遂宁市以外的地方就医购药就属于异地就医。
02 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通过出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联网结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医保支付费用则由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进行结算。
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联网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以个人全额垫付医药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03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均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报销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后,在备案地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即可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住院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备注: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和重庆市范围内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报销待遇按遂宁本地同级别医院执行)。
其住院待遇标准为

门诊报销待遇。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异地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遂宁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开通相应结算类别的定点医院即可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备注: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限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和尿毒症透析五个病种)。
【注】: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前往异地就医前,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医时应当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接下来,给大家举个例子!
在海南省三亚市打工的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张先生,在2024年2月5日因工地作业操作失误,导致多处骨折。到三亚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进行住院治疗,3月1日出院进行跨省联网结算时医院收费系统提示参保人员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张先生通过电话联系到参保地遂宁市船山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后,通过医保码在医院直接结算了该次住院费用186242.35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46985.24元,医保统筹报销65693.36[(146985.24-1000)×45%=65693.36]元。居民大病报销43817.12[(30000-2024年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6812)×60%+(146985.24-65693.36-30000)×70%=43817.12]元。个人现金支付76731.87(186242.35-65693.36-43817.12=7673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