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热线|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
网友提问
我以前在成都上班,所以在成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下个月我就要遂宁上班,所以我想问哈,我的基本医疗保险应该怎么办,可以转回遂宁吗?
市医疗保障局
答: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以下4种情况:
1、转入我市并随新就业单位参保的,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用工劳动合同书或工作调动手续、身份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转入我市无接收单位的,参保人持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第三联(蓝色)、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中国银行账号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3、转出我市并在转入地随新单位就业的,单位参保的由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申报人员减少,个体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终止银行代扣协议。
4、转出我市并在转入地无接收单位的,单位参保的由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申报人员减少,个体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终止银行代扣协议后,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信息后,出具《参保凭证》第三联,参保人将《参保凭证》第三联交与转入地经办机构后,两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