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事关明年一年的医保待遇,千万不能错过。参保居民可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两病”门诊、住院、生育医疗、“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多重保障。其中,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具体保障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一、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报销。门诊医疗费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7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人。
二、特殊门诊
(一)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参保人员经申请通过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认定,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报销待遇:在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报销,单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符合多个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支付限额增加200元,最多申报不超过3个病种,即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400元。
(二)重症特殊疾病门诊。参保人员经申请通过重症特殊疾病病种认定,住院报销一年只计一次起付线。报销待遇: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报销不计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所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报销,累计进入年内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三、“两病”门诊
“两病”即“高血压、糖尿病”。参加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治时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合规药品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为500元/人。
注:已纳入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的“两病”患者,按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待遇。
如有参保登记及待遇享受方面的疑问
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一)船山区0825-5182509、5182516、5182518、2682692(医保、税务联合办公点)
(二)安居区0825-8663419、0825-3170012
(三)射洪市0825-6193005、6193008、6193010
(四)蓬溪县0825-5421880、0825-5473007
(五)大英县0825-7824872、7820772、7822590
(六)遂宁经开区0825-2328990
(七)市河东新区0825-2311112
(八)遂宁高新区0825-3181599
如有缴费方面的问题
请咨询参保地税务部门
(一)船山区0825-2682692
(二)安居区0825-866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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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蓬溪县0825-5498297
(五)大英县0825-785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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