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这8类药品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主要起治疗脱发、美容减肥等作用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等在内的8类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