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2日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申请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

已参加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想享受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办理,本帖告诉你。

一、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有哪些?

单行支付药品名称

高值药品名称

二、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待遇享受标准有哪些?

1.单行支付药品

参保人员发生的单行支付药品费用不计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镇职工医保为70%、城乡居民医保为60%。

单行支付药品不再单设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相关支付费用计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基金封顶线累计计算(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高值药品

使用高值药品时个人首先支付10%,再按城镇职工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比例支付(在职职工84%、退休职工89%)、城乡居民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比例支付(70%)。

个人使用高值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为15万元/人、城乡居民医保为12万元/人,且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限额。

三、如何办理?

(一)办理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参保人员,可以凭以下材料到遂宁市特药认定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内市外符合条件的认定机构或遂宁市各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认定。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病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3.病历资料(符合申请药品病种认定标准的相关资料)。

备注:遂宁市特药认定定点医疗机构为遂宁市中心医院、遂宁市中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射洪市人民医院、射洪市中医院。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认定业务。

(三)办理进度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四、线下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

(一)办理地点

市本级       市民中心医保服务窗口

船山区       船山区人社大楼2楼医保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安居区       安居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射洪市       射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蓬溪县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大英县       大英县行政服务大楼1楼医疗保障服务大厅

(二)办理时间

经办窗口

法定工作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       星期六上午:0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在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以相关医疗机构工作时间为准;

(三)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25-2215175

船山区       0825-5182510

安居区       0825-8663419

射洪市       0825-6193008

蓬溪县       0825-5391559;0825-5434586

大英县       0825-7820832

(四)投诉电话

市本级       0825-2222580

船山区       0825-5182506

安居区       0825-3170008

射洪市       0825-6193006

蓬溪县       0825-5392806

大英县       0825-7825920